您现在的位置:首页>办证指南

如何申办声明、委托公证

文章来源:作者: 发布时间:2012年11月21日 点击数: 12780 次 字体:
    A:应提供的材料: 
    办理声明、委托公证,必须亲自到公证处提出申请,并提供下列材料:
    1. 声明人、委托人为个人的,提供个人身份证件;
    2. 委托人、声明人为法人组织的,提供法人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
    3. 声明委托事项凭证(为房地产证或房产买卖合同书、股票、存款凭证等); 
    4. 受托人的身份证件或法人资格证明;
    5. 应当提供的其他材料。
    B:收费标准:
    个人每件收费100—200元,法人组织的每件400元,涉及财产关系的加倍收费。【宁波鄞州区公证处 按宁波公证收费标准收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