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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服务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中 彰显公证职能作用

文章来源:法制网作者:法制网 发布时间:2013年04月08日 点击数: 8495 次 字体:
我国公证制度自上世纪80年代初恢复重建以来,走过了30余年不平凡的发展历程。目前,全国公证机构数量3000余家,比1980年增长5倍;公证从业人员两万余人,比1980年增长15倍;年办证量1000余万件,比1980年增长110余倍。公证已成为推进社会主义法制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服务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力量。
 
公证服务党和国家中心工作
 
2008年5月12日,汶川发生地震灾难,当地公证机构及时办理相关公证事项,维护灾区社会稳定和灾区群众合法权益,确保灾后重建工作的有序实施。四川省司法厅及省公证协会要求,在不违反办证程序,申请人资料齐备及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可尽量简化手续,尽快为申请人出具公证书,并免收公证费。四川省郫县公证处在地震后的第二天,为受灾群众开通了公证“绿色通道”,受理并出具了地震灾区的首起公证,受到媒体的广泛关注和报道。在抗击“非典”和甲型H1N1流感过程中,北京市公证行业通过办理非典型性肺炎死亡者善后公证、采购甲型H1N1检测试剂及耗材的全过程保全证据公证,为保障首都社会稳定、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做出了独特贡献。
 
2008年北京奥运会期间,北京市各公证机构先后派出100多名公证人员,为上百项涉奥工作提供公证服务。先后办理了奥运场馆建设和环境整治招投标,奥运歌曲、会徽、吉祥物和开闭幕式方案征集评选现场监督,奥运标志物知识产权证据保全,奥运会配套设备、车辆、服装食品等物资的政府采购,以及奥运门票抽签现场监督,奥运物资处置证据保全、财产清点、现场监督等公证服务。
 
近年来,各地公证机构主动服务国家和地方重大项目,如北京、上海、广东等地公证机构积极为“神舟”飞船回收、2010年上海世博会和2010年广州亚运会等大型项目、活动提供服务,受到了各级党委、政府的充分肯定和社会各界的好评。
 
公证服务经济平稳较快增长
 
紧紧围绕扩大内需这一促进经济增长的着力点,全国公证行业采取多种形式,开展专项公证服务活动,为中央和地方重大工程项目建设的立项、招标、合同订立、资金使用、项目验收等工作提供公证法律服务,为大规模增加政府投资、大范围实施调整振兴产业规划提供有力保障。安徽省各公证机构围绕扩大内需,先后办理了宁西铁路、合武铁路、国家粮食储备库建设、省“861”行动计划等重大工程和重大项目公证事项,先后参与了美菱集团、荣事达集团等大型国企改革工作。同时,主动介入合芜蚌自主创新综合实验区、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省会经济圈等国家和地方重点工程和建设项目,把公证业务有机融入到企业实施转型升级、创新发展相关事务和手续的服务体系。通过开辟服务重点工程建设绿色通道,积极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和投融资、技术服务与合作等方面的公证事项,为重点工程提供全程服务。辽宁省成立了沿海开发开放和服务绥中两个公证法律服务团,开展专项服务,为当地政府办理了上百个法律服务重点项目,为企业避免或减少经济损失近亿元。
 
紧紧围绕推进结构调整和自主创新这一转变发展方式的主攻方向,做好知识产权法律服务工作,依法办理中小企业经营风险评估、融资引资、兼并重组等公证事务,努力为各类市场主体规避市场风险、改善经营环境和开展自主创新、实现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提供有效的法律服务。各地积极推动公证工作参与构建知识产权法律服务体系有关工作,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保全证据等公证业务,为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提供服务;认真办理商标、专利等境外注册方面的公证事务,为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提供服务。湖北省实施了大企业法律服务直通车活动,由优秀公证员和相关法律专家组成法律咨询服务顾问组,为大企业提供优质、高效、快捷的法律服务,促进大企业提高依法管理、依法经营、依法维护自身权益的能力和水平,及时防范和化解经营风险。江苏省公证行业在“促转型、促升级、助稳定、助发展”法律服务专项活动中,以企业法律服务升级行动、园区建设、沿海开发法律服务拓展行动、“三农”法律服务提速行动为重点,全面提升公证法律服务能力,促进经济发展方式加快转变。
 
紧紧围绕深化改革开放,进一步推动公证工作为加快金融体制改革、推进投资体制改革和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提供法律服务。各地创新业务领域,通过出具法律意见书等形式,为投融资项目的可行性分析及投融资方案提供咨询意见;通过参与融资谈判、起草与谈判有关的合同协议等文件,使国家和地方投资、境外融资、银行贷款及建设单位自筹资金行为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通过积极参与股票、债券的承销发行活动,对股票认购申请表的公开抽签进行公证法律监督,办理与股票、债券有关的公证事务。北京市组织地处金融街、CBD的公证处,发挥地缘优势、规模优势和业务优势,与中信银行等多家金融机构和重点企业签署服务协议,建立固定的链接关系,通过为筹集建设资金及时办理贷款合同、合作协议等法律文书公证,最大限度地减少建设资金的风险。浙江省组织开展了公证服务海洋经济建设活动,在服务舟山港务集团重组、出口船舶建造过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努力服务社会和谐稳定
 
全国公证行业充分发挥公证预防在先、减少矛盾的特点和优势,在为政府、企业、社会提供服务的过程中,积极介入征地拆迁、企业改制、教育医疗、环境保护、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以及民间借贷、财产继承和分割、婚姻家庭、邻里关系等矛盾纠纷易发多发领域, 充分发挥公证职能作用,引导群众自觉运用公证手段预防纠纷、化解矛盾,取得良好社会效果。
 
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提供服务。公证机构认真办理承包合同、土地征用补偿协议、农民外出务工合同等公证事项,为落实土地承包政策、土地征用补偿安置、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等提供服务;积极引导公证人员为农村招商引资、农业产业化经营等提供服务,促进农业发展、农民增收、农村经济繁荣。
 
切实服务民生工程建设。各地公证机构适应关注民生、保障民生、改善民生对公证法律服务的需求,更多地关注扩大就业、完善社会保障、安全生产等方面的热点难点问题,关注弱势群体,在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上,充分发挥公证职能作用,积极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积极维护社会的公平和正义。广泛开展送法律“进社区”、“进乡村”活动,努力把服务向基层和老少边贫地区延伸,不断扩大服务覆盖面。不断推出便民利民措施,认真办理遗嘱、继承、婚姻财产等民事公证事项,为群众提供高效便捷的法律服务。各地公证机构围绕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主动承担法律援助的社会责任,努力为群众就业、养老、医疗、社会保障等民生工程提供公证法律援助,积极为下岗职工、农民工、低收入者等社会弱势群体提供免费公证服务。陕西省开展了“百处万件”公证法律援助活动,进一步扩大法律援助范围,积极为困难群众、中小企业、新农村建设提供减免收费公证服务,2011年全年办理公证法律援助14128件,受到社会各界的积极评价。
 
努力服务社会管理创新
 
主动介入社会公共资源分配,从源头上预防社会矛盾。浙江省、重庆市积极为经济适用房、公租房、廉租房等保障房的分配、选房摇号、合同的订立和执行提供公证服务。杭州市政府出台《杭州市公共住房建设租赁管理暂行办法》,在全国率先将公证制度引入公租房管理,为公租房规范管理提供制度保障。重庆市公证机构为近5万套公(廉)租房分配办理了现场监督公证,确保了分配过程的公平、公正,预防和化解了由此而引发的社会矛盾,促进了社会的和谐稳定。同时,全国各公证机构积极为入学、彩票发行等公益事业提供公证服务,通过办理入学摇号现场监督公证维护教育公平,通过办理福利彩票和体育彩票摇号现场监督公证,保证公益事业的公信力。
 
积极参与社会矛盾化解,努力维护社会稳定。新疆有关公证机构在办理“7.5”事件、上海有关公证机构在办理“11.15”火灾事件、云南省有关公证机构在办理“10.5”湄公河事件善后处置工作公证事项过程中,通过扎实细致的工作,及时高效地出具了公证书,把党和国家对遇难者的关怀通过公证服务落到实处。浙江省通过对信访调解书和承诺书进行公证并赋予强制执行力,既保护信访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又为政府信访部门处理无理访、重复访等问题提供法律支撑,探索信访处理新途径,使大量的信访积案得到成功化解,取得了积极的社会效果。安徽省蚌埠市通过开展医疗手术术前声明书公证和医疗纠纷赔偿协议公证,通过公证服务帮助医患双方消除隔阂,做到事前预防纠纷,事后化解矛盾。
 
服务农村换届选举和公开选拔领导干部,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2004年以来,安徽省淮南市、山西省太原市等地的公证机构积极开展为村级组织换届选举提供公证法律服务专项活动,探索参与对农村换届选举的现场监督。浙江省司法厅2011年制定下发了《关于组织全省公证机构开展为村级组织换届选举提供公证法律服务专项活动的通知》,对公证机构服务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进行动员部署。当年,全省公证机构共为338个村的换届选举提供公证服务,现场监督52场,调处矛盾纠纷62起。公证以第三方角色介入村委会换届选举,对选举全过程进行法律监控,使选举活动做到过程公开透明、结果公平公正,实现“阳光选举”,确保了村级组织换届选举的顺利进行,得到了各级党委政府和基层群众的普遍认可。云南省昆明市、重庆市黔江区、江苏省淮安市等公证处还为公开选拔领导干部提供现场监督公证服务,在干部面试时由公证处全程实施监督,保证选拔过程的公平公开公正,提高了公信力。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科学技术的进步、社会管理的创新、民主法治的推进,公证法律服务呈现出全方位、多层次拓展的态势,已进一步延伸到国家经济、政治、社会、文化和生态文明建设等的各个方面,据统计,2002年以来,全国公证机构共办理公证事项1亿1千余万件,年办证量保持在1000万件以上。公证已成为推进社会主义法制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服务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中将发挥越来越大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