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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身不正何以公证 宁波公证处价格竞争

文章来源:中国青年报作者:孔令泉 俞前程发布时间:2014年07月11日点击数: 8618 次字体:
    家住宁波市区的林先生近日因生意需要,向宁波市某商业银行申请了15万元的住房抵押贷款。因为银行要求抵押贷款公证,他来到宁波某公证处,对方要他交800元公证费。林先生又到另一家公证处询问,得知只要付200元就可以了。

    林先生不相信严肃的公证价格会有高有低,他又到第三家、第四家询问,得知公证费都是200元。可同样的一件公证内容,为何在不同的公证处会有不同的收费价格呢?

    笔者昨天接到林先生的线索后,也以15万住房抵押贷款需要公证为名,试着向宁波4家公证处询问情况。结果得到的收费价格分别是400元、200元、200元和150元。

    据了解,对公证收费,宁波市早就有严格的收费标准:证明其他经济合同,2万元以下按标的总额的1%收费,10万至100万元,按标的总额的4%0收费。像林先生的15万元的抵押贷款公证,按收费标准应是600元。既然有明确的收费标准,为何有些公证处不按标准执行,反而弃高就低呢?

    在采访中,宁波市一家公证处的负责人道出苦衷。他说,这是由于争夺客源引起的。各公证处不顾收费标准,拚命压低收费价格以争抢客源。而他所在的公证处,由于强调操作上的严肃性,正在失去一部分公证客源。

    他说,这其中,也有当事人不了解公证工作的原因。许多人以为,公证处就是多收费多赚钱,而不知道这是权利与义务对等的关系。当该公证有失公允或发生法律纠纷的时候,赔偿额度就按所收额度的1000倍计算。这样,当事人付得多,公证处自然赔得也多了。

    这位负责人还说,现在公证处日子很难过,同行的恶性竞争不算,政府还经常用行政命令要求公证处少收费或不收费做公证,这也使收费标准成为摆设。据悉,宁波市目前有公证处10多家,原来公证事项还有地域管辖,客源相对稳定。如今地域限制被打破了,为了争抢客源,大家就不惜压价竞争。更有甚者,有的公证处与某些银行订立口头协议或契约,根据介绍来的公证收入按比例返回给银行,名曰“协办费”。为此,有的银行就硬性规定此项目的公证必须在某公证处进行,否则不予承认。

    公证处收费不统一的现象引起了宁波市民的不满。一些市民说,难道公证也像商场一样要货比三家吗?那公证还有什么严肃性可言呢?

    宁波市管理部门负责人对此表示,各公证处竞相压价,搞不正当竞争,是不允许的。公证处代表着政府的形象,公证处自身不正,何以维护公正?这直接影响到公证的信用和政府的形象。而且,由于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国外的公证机构也将进入国内,公证处面临信用和生存的双重考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