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公证资讯

只公证不过户买房风险大

文章来源:作者:发布时间:2015年02月06日点击数: 31490 次字体:

     张女士问:我前几天看上一套房子,但没有房产证,房主说可以做一个公证,证明已把房子卖给我,等房产证办下来再更名。请问这样做公证效力有多大?

     公证处借鉴专业律师解答:只做公证不过户对买房人来说存在巨大风险。因为在我国房地产法律中,买卖双方一旦发生纠纷,房产证是房屋所有权的第一证据,购房合同属次要证据。一旦卖房人将房屋抵押或转售,买方人的利益将无法保证。另外,公证机构应该根据房产证的所有权而不是买卖合同来做公证,如双方发生纠纷,公证效力也将受到质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