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公证资讯

宁波市两公司发生经济纠纷电子证据公证也具有权威性

文章来源:作者: 发布时间:2012年11月24日 点击数: 7562 次 字体:
  宁波市鄞州区一家外商独资企业与另一家企业发生经济纠纷。在诉至法院前,该企业向鄞州区(鄞源)公证处申请给其接收的email(电子邮件)进行公证,以成为日后向法院提交的电子证据。据了解,这是鄞州区20多年来办理的第一起email网上证据保全公证。

   据介绍,随着以电子商务为主要内容的网络经济的发展,企业间网络经济纠纷也越来越多,申请进行公证成为电子证据的事件也将日益增多。

  电子证据要先公证
   据介绍,这家外商独资企业与宁波一家单位有货物往来后,双方曾利用“伊妹儿”的形式详细约定如何付款、如何开具发票等事宜。但后来,对方不愿意履行当初双方的约定。于是,这家外商独资企业便向当地公证处申请,将当时上网发送的“伊妹儿”进行保全公证,以作为日后法院审理时的重要证据。
   3月底,鄞州区公证处收到其申请后,抽调了业务骨干组成了网上证据保全公证小组,在仔细审核了相关材料后才依法进行了受理。公证处的工作人员来到该企业后,严格按照法定的诉前证据保全程序,对该企业接收到的电子邮件进行了证据保全公证。
  电子证据具有权威性
  律师事务所律师介绍,网页上的文字内容、图片、视听资料、网络交易规则,甚至手机短信等都可以成为电子证据。今年4月《电子签名法》开始实施后,可靠的电子签名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当个人或企业在发生纠纷并涉及电子信息时,应该利用手头上的一些工具,进行照相、录音、录像等证据保存工作。不过,由于电子信息很容易被破坏,电子数据也可能会被人为地修改,错误操作、病毒、软硬件故障、系统崩溃、突然断电等因素也可导致电子数据的失真。比较有效的途径是采取公证形式保全证据,公证处出具的电子证据,其法律效力是受国家认可的,具有权威性。

  多发生在知识产权领域

   宁波市司法局公证处介绍,尽管没有具体的统计数字,但目前宁波市企业间的网络经济纠纷存在着上升的势头,申请进行电子证据的公证行为也相应增多。

   宁波市公证处的一位办事人员介绍,网上证据保全公证是指对网络中交互的事实、行为、文件等数据流,通过技术手段客观公正地记录并保存下来,作为认定事实,解决纠纷证据的公证业务。目前对电子证据进行公证的,主要集中在知识产权领域。

   据了解,今后宁波市司法部门将加强对公证从业人员的网络知识和计算机技术的培训,增强网络公证意识,提高办理各项网络公证案件的能力和水平。